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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:多层住宅强制采用太阳能技术

  近日,记者从福建省建设厅获悉,“十一五”期间,福建省将以节能、节水、节材、节地、节粮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,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。至2010年,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%的设计标准,城市建筑中太阳能利用率要达到10%以上,其中多层住宅必须采用太阳能技术。
  福建省建设厅在《“十一五”期间建筑节能发展目标》中指出,到2010年,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%的设计标准。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与旧城改造和室内外装修相结合。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,全省城区建筑应用比例应达到75%以上,其中区市(如福州市)城区的应用比例必须达到100%,县级城区达到60%,城镇所在地达到35%。到2010年城市建筑中太阳能利用率要达到10%以上,其中多层住宅必须采用太阳能技术。同时,“十一五”期间,福建省将推广绿色照明,重点抓好市政路灯、公园灯、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节电工作。城市道路和景观照明在现有基础上节电20%;建筑照明在现有基础上节电15%。根据交通流量、路况等实际情况,部分道路将实行“半夜灯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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